海葵颱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,請民眾備妥應備文件向本所農業課提出申請
一、受理申請期限:自112年9月5日起至112年9月14日止
二、受理申請地點:统一集中至卑南鄉公所受理(櫃台取號碼牌-綠色)
三、受理申請作物:農產業全品項
四.攜帶資料:(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一項第4款)
1.土地登記簿謄本(3個月以內)
國有耕地租賃契約書或私有地委託經營同意書
(私有地請第一類謄本、國有地請第二類謄本且承租者須附契約書影本請注意)
2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私有農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反影本)。
3.存款簿影本.及印章(名字請務必與身分證.印章相同以便撥款作業順利).
4.若有產銷履歷證明文件請提供.
5.若今年度有申請農業相關保險者,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.
五.請民眾自行拍照或攝影存證,作為後續核予救助金之佐證資料,以維護民眾權益。
*若土地登記簿謄本於公所申請者,先行領取號碼牌,審核土地資料無誤後再行辦理申請作業。